租房新規明起實施,一文為你劃重點

從明天(15日)開始,我國首部專門規範住房租賃活動的行政法規《住房租賃條例》開始正式施行,七章50條,條條針對住房租賃市場中的突出問題和“痛點”。如何影響你我,咱們提前一天劃個重點!
第一,對租戶來說,租房有“法”可依了!從明天開始,當你租房遇到違法或者侵權行為的時候,你就可以根據不同的狀況,向住建、消防、市場監管和公安機關去投訴或舉報。
和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有糾紛,或者遇到比如擅自改造房屋結構或違規隔斷出租等違反建築安全、房屋用途變更等行為的,就找住建部門;
治安管理類違法行為,找公安部門;
出租房消防設施不達標、消防通道堵塞等安全隱患,找消防部門;
租賃過程中的價格欺詐、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經營行為,找市場監管部門。
此外,基層調解組織或法院、12345政務服務熱線、消費者協會,也是有效的投訴渠道。在投訴前,一定要準備好租賃合同、聊天記錄、支付憑證等相關證據。
第二,以後租房,一定要備案,因為遇到糾紛的時候能管大用!《條例》當中明確規定出租人需辦理房屋租賃備案,中介機構若未按要求完成備案將麵臨罰款。以前租房,租房雙方通過自主協商,拿著固定模板的合同,直接簽字就可以了。如果沒備案,一旦出現糾紛就很容易扯皮。所以,合同備案,是為了更好保障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讓租賃交易和合同有備可查。
那可能有租戶會說,我的房東不願去備案怎麽辦?放心,《條例》當中專門賦予承租人一定的自主權,明確規定,如果出租人未辦理合同備案的,承租人可以辦理備案。而且,備案還有個好處,租客有了備案合同,就可以更方便地辦理居住證和提取公積金。此外,從長期來看,備案還有助於推動租金透明化,有利於整治市場長期存在的“二房東”現象。
第三,租房新規的實施,隻是一個開始,隨後的落實更加關鍵!一方麵,各地還要根據《條例》,結合當地實際,加快出台地方性住房租賃條例;另一方麵,各地需要強化監管的執行力度,對各類違規行為,該改正的限期改正,該處罰的依法處罰,讓租賃關係越來越穩定、讓租房糾紛越來越少!
(總台央視記者 楊瀟 柏清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