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發表
本文陳述內容皆有可靠信源,已贅述文章結尾1928年4月19日淩晨,一艘從香港駛往上海的郵輪上,一個年輕女子悄悄走上甲板。那會兒風不大,月亮很圓。她穿著一件深藍色旗袍,頭發挽得整整齊齊,沒有留下隻言片語。沒人看見她跳海,直到清晨,船員才發現她失蹤了。她叫餘美顏,28歲。幾個小時後,上海的幾家報紙登出消息:“知名女子餘美顏墜海失蹤,疑為自殺。”標題不大,版麵也不顯眼,但到了第二天,情況就不一樣了。有人翻出舊賬,說她曾寫過一本手稿,名字叫《摩登情書》,裏麵記錄了她和三千多個男人的交往細節。還有人說她是“民國第一交際花”,也有人說她是“墮落女子的現代樣本”。
但真相遠比這些標簽複雜得多。她的故事,得從更早說起。1900年,她出生在廣東台山一個有錢人家。父親餘大經是做南洋生意的,腦子活,見過世麵。母親出身書香門第,性子溫和,對孩子也講理。那時候的台山,洋人來得早,西式教育也慢慢流行起來。餘美顏從小就學英文,看福爾摩斯,看簡·愛。家裏有一排玻璃書櫃,她最喜歡坐在櫃子前看書,一坐就是一下午。
她十五歲那年,偷偷談了場戀愛。男孩子是鄰居家的兒子,長相斯文,人也老實。他們在後花園約過會,也寫過小紙條,甚至...也發生過一些超出年齡的親密舉動。可事情很快就穿幫了,父母大發雷霆,逼著她斷了這段感情,還差點把男孩子送去衙門。她哭了三天三夜,那是她第一次覺得,原來一個人的感情,連自己都做不了主。再後來,是一場婚事。1917年,她17歲,在台山縣的運動會上認識了譚祖香。那會兒她穿著短袖運動服,綁著頭巾,跑步跑得飛快。譚祖香是本地首富的兒子,一眼就看上了她。
譚家家大業大,提親那天,聘禮整整走了三條街。她沒說話,父親卻一口答應了。婚後兩年,丈夫出國做生意,家裏生意也開始下滑。她一個人守著大宅,婆婆脾氣暴,規矩多。穿個旗袍都要被說“勾引人”,看本小說也要挨罵“傷風敗俗”。她受不了,吵了一架,提著箱子就走了。去了廣州。那是她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出走”。
廣州的1920年代,並不平靜。剛剛經曆過辛亥革命,又逢軍閥混戰,街頭巷尾都是流亡學生、軍人、戲子、逃兵。可是對餘美顏來說,那卻是自由的空氣。她開始頻繁出入戲院、舞廳,穿上短裙,學著跳探戈。有段時間,她甚至學會了騎馬,總是一襲紅裙,騎著馬在中山路上來回穿行,吸引了不少人圍觀。她認識了很多男人。有富商、有軍官、有留學歸來的書生。他們送她項鏈、香水、洋酒,還有人帶她去澳門賭錢。
她從不避諱這些關係。有人問她:“你不怕人說你嗎?”她笑笑:“交朋友怕什麽?男人可以,我為什麽不行?”可是,這樣的生活背後也有代價。1918年,海軍總長程璧光在廣州遇刺,城裏一度戒嚴。她因為穿著“暴露”被軍警誤抓,關了三天。消息傳回台山,譚家立馬解除了婚約。她父親氣得不行,把她從廣州拉回來,送去習藝所“改造”。那地方,不比牢獄好多少。
做工、掃地、洗廁所,天天和一群被家族遺棄的女人待在一起。她扛下來了。出所那天,她剪了頭發,換了旗袍,走得很幹脆。之後幾年,她又談了幾段感情。有過短暫的幸福,也有過徹底的崩潰。最讓她傷心的,是那段“試婚”。那時候她遇上了南海縣縣長的兒子,人稱“渤海七少”。七少長得俊,對她好,天天寫情書,說“非你不娶”。
她不信,就說:“那国产AV蜜桃网站先住住看。”七少立馬買了棟別墅,把她接過去住。那會兒,試婚在國內幾乎沒人敢提,她卻敢做。這事兒傳出去不久,七少的父親知道了,勃然大怒。母親更狠,找她談判:“你要想嫁進來,拿兩萬大洋來。”她信了。四處借錢、典當首飾,湊了整整兩萬塊。可拿到錢的那天,對方翻臉不認人,還當眾罵她“不要臉”。她當場傻了眼。
從那以後,她越來越沉默。也越來越不在乎別人的看法。喝酒,賭錢,出席舞會,哪兒熱鬧去哪兒。朋友問她:“你還想再嫁嗎?”她說:“嫁給誰不是一個樣?”1927年,她突然剃了光頭,去了香港九龍青山寺,說要出家。寺裏起初收留她,可不久之後,門口天天有男人來找她。主持沒辦法,隻好請她離開。她走的時候,沒哭沒鬧,隻說了一句:“我是真的想安靜下來。”
一個月後,她的手稿完成了。300多頁,寫的都是她和不同男人的交往。有人說她在“出賣自己”,可她自己寫道:“不是要留名,是不想白活。”最後一次出現在公眾視野,就是那艘開往上海的船。她跳下去的時候,沒有人看到。船上風平浪靜,隻有一頂帽子飄在甲板邊緣。從那以後,再也沒人叫她“餘家小姐”。參考資料:李潔,《民國女性與現代性》,中華書局,2014年。張鳴,《欲望的旗袍:民國女性風貌》,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唐寶林,《民國人物小傳》,四川人民出版社,2004年。《申報》存檔,1928年4月20日版,第三版下欄。《廣州近代史資料匯編》,廣東人民出版社,1998年。
{loop type="link" row=1 }{$vo.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