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9-14 來源:妙語驚人網作者:喜歡看比賽1113
圖片來源:攝圖網
頻繁外出務工的“新娘”劉雅
到底去了哪裏?
當“新郎”趕到“陪嫁房屋”尋人時
卻被鄰居告知
劉雅已經在這間“陪嫁房屋”內
上演了多次“出嫁”的場麵
總是從婆家逃走
尚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劉雅在父親安排下與鄰村的餘木漢結了婚。所謂“結婚”就是召集村裏人辦個酒席,吃完席婚就算結了。這樣的結婚風俗,在當地農村很常見。到了2017年9月,20周歲的劉雅和餘木漢補辦結婚登記。婚後,劉雅總覺得生活太過平淡,不甘於窩在這個小鄉村。2022年初,彼時尚且年輕的劉雅已經是4個孩子的母親。劉雅還記得母親在她兒時離家出走的身影,而現在她也作出了一樣的選擇。
同年3月,離開家的劉雅找到一份工作。一進公司,劉雅就結識了同事周聰,僅過了一個月兩人就確定了戀愛關係。劉雅將這件事告訴在上海打工的父親劉冬,劉雅也知道父親不靠譜,可是她還是想找父親幫忙撮合她和周聰,令兩人的關係能更進一步。對於劉雅離家出走又談戀愛的事,劉冬是無所謂的。隻是劉冬嫌棄周聰家窮,指責劉雅應該找個條件更好的男人。為了讓父親妥協,劉雅謊稱自己已經懷孕。
“我已婚的事情,你得幫我瞞著周聰。”劉雅央求劉冬。劉冬答應了,並從上海回來。接下來,劉冬按照盤算好的計劃開始布局。他先是租賃了兩套房子作為女兒的“陪嫁房屋”,之後到勞務市場上雇了兩名臨時演員假裝自家親友,與周聰父母商談訂婚事宜。2023年5月,劉冬與周聰父母親屬談定彩禮錢、聘禮錢、首飾等財物合計26萬餘元。
劉雅拿到錢款後,劉冬便向女兒索要2萬元用於揮霍。2023年11月,劉雅與周聰舉行“結婚儀式”,並約定次年去補辦結婚手續。婚後,劉雅發現周聰不肯出去工作,她多次勸說也沒用。不僅如此,劉雅還發現周聰在婚前借了3萬元網貸。因為周聰沒有收入,家裏經濟全依靠劉雅一個人,如今周聰的欠款還要劉雅來還。劉雅很生氣,沒多久就再次“出逃”了。
走上職業騙婚道路
逃走的劉雅帶著周聰給的彩禮錢,與劉冬一起出入各類消費場所,很快錢就被揮霍一空。“你弟弟可等著結婚呢,你必須想辦法攢出錢來。”劉雅早就聽煩了父親各種要錢的借口,特別是什麽都要以弟弟優先。她那個根本不常聯係的弟弟,後來因犯盜竊罪被判刑三年。劉雅和父親平時很少見麵,聯係就靠電話,劉冬跟劉雅要錢時才會比較殷勤。
劉雅也有自己的考慮,她曾想創業做直播帶貨,她覺得父親劉冬的計策也許可以幫她獲得創業資金。就在劉雅猶豫不決時,劉冬威脅的語氣打破她最後的防線:“你要是不給我錢,我就告訴周聰你已經結婚有孩子的事!”
劉雅隻能向父親低頭,答應想辦法搞錢。經商議,劉雅與劉冬開始走上職業騙婚道路。
劉雅在認識周聰之前一個月左右,就與同在工廠打工的孫解相識。離開周聰住處後,劉雅就想起了孫解,覺得跟他交往也不錯。2022年12月,劉雅隱瞞自己已婚育、與周聰交往的情況,跟孫解確立男女朋友關係。劉雅謊稱自己家在外地,名下有兩套房,父親是上海著名汽車公司售後部門主任,母親已去世。孫解覺得劉雅能在這麽大的工廠混得不錯,家裏肯定有背景,對她的話確信不疑。
劉雅說,兩套房子是她的“陪嫁房屋”。2023年7月至11月,劉雅和劉冬與孫解及家人先後在兩套“陪嫁房屋”內商量婚禮事宜並舉行訂婚儀式。之後,劉雅用要彩禮、走親戚錢、買衣服、爺爺去世隨禮錢、買“五金”首飾錢等借口,跟孫解要走了33萬餘元。
早在2021年12月,劉雅與吳為就通過玩手機遊戲認識,網戀沒多久分手。二人雖然已分手但時不時還會一起玩遊戲。2022年6月,雙方重新確立戀愛關係。為加速關係進展,劉雅謊稱已懷孕,要求吳為盡快訂婚。2023年12月初,劉冬扮演繼父的身份和劉雅在一套“陪嫁房屋”裏商議婚事,騙取吳為的彩禮、禮品錢、首飾錢等共計23萬餘元。
2024年1月,吳為在刷短視頻時,突然看到疑似劉雅與周聰的婚紗照。“你老實說,你是不是結婚了?”麵對吳為的質問,劉雅安撫道:“我隻是和他訂婚,後來我倆處得不合適就分手了,根本沒有結婚。”但是吳為還是不放心,就提出讓劉雅把彩禮錢暫存在他的銀行卡裏保管。
而此時劉雅已經把彩禮錢花得差不多。為補齊錢款,她隻能緊急物色下一位“新郎”。劉雅利用熟人關係又聯係上工廠的保安崔項。劉雅稱她單身想找對象,名下有兩套房,父親是高管,家境優渥。2024年2月,劉雅經崔項介紹認識了鄭承。之後,劉雅以母親患癌,要達成父母願望為由,催促鄭承訂婚。鄭承是崔項鄰居的兒子,他覺得自己在農村青年中年齡不小了,熟人介紹的對象肯定不會有問題,為了盡快脫單,雙方於認識的第14天,在劉雅的一套“陪嫁房屋”中訂婚。可就在拿走16萬元彩禮錢的第三天,劉雅便失聯了。
為周旋“丈夫”,她“外出務工”
鄭承來到那間“陪嫁房屋”,準備找劉雅要個說法。結果他碰見鄰居告訴他:“這房根本不是那個女人的,之前我看見她和別的男人在裏麵辦過婚宴。”鄰居說的別的男人就是周聰。劉雅已經在這間“陪嫁房屋”內上演了多次“出嫁”的戲碼。
問題是,麵對4位“新郎”,劉雅是如何“分身”周旋呢?原來4位“新郎”分別住在河南周口、開封、漯河三地。劉雅與周聰結婚後,就假借“外出務工”的理由,時而居住在孫解家,時而居住在其他二人的住所。為防自己已婚的事情敗露,劉雅與4位“新郎”皆商定結婚手續改到第二年再補辦。而這期間,劉雅繼續用“外出打工”的理由四處流動居住。
鄭承覺得自己被騙了,於是就報了警。2024年6月,此案移送至河南省鹿邑縣檢察院審查起訴。2024年8月,鹿邑縣檢察院對此案提起公訴。同年12月,鹿邑縣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劉雅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10萬元;以詐騙罪判處劉冬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10萬元。一審判決後,劉雅不服,認為其對周聰的行為不構成詐騙及對周聰的詐騙金額有異議,提出上訴。2025年2月,周口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對案情進行了研究。
劉雅和周聰共同生活時間較長,辦了婚禮,劉雅對其隱瞞已婚育的事實,與周聰交往期間,她又與孫解、吳為、鄭承等人戀愛或訂婚。檢察機關認定,劉雅這種維係多線婚戀關係的行為具有明顯的欺詐性,行為符合詐騙罪隱瞞事實、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特征。雖然劉雅用彩禮錢給周聰購買了一些家具和車輛,但這屬於贓物處置的問題,並不能否認其詐騙事實的存在。
檢察機關確認,2022年4月至2024年2月,劉雅與劉冬合謀騙取周聰等4人共101萬元,其行為係詐騙犯罪。2025年3月,周口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此案的發生也暴露出一些社會問題。部分地區對於結婚登記的意識不足,認為辦完酒席就是結婚,正因為如此,劉雅已婚的事情才沒有及時暴露。另外,防騙意識差,直至案發有些被害人才知曉自己被騙,這為犯罪嫌疑人反複作案留下一定的時間。再者,高價彩禮問題在部分地區依然存在,有的農村未婚男性群體麵臨較大的催婚壓力,著急結婚,會試圖通過高彩禮脫單,給部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辦案檢察官說。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本文有刪減)
本文雜誌原標題:《“假麵新娘”與4位“新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