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家長朋友圈發“因打卡輿情致教育局長免職”失實信息被行拘,曾舉報防溺水打卡太頻繁
今年7月,雲南元江縣29歲男子高光華因質疑當地要求學生家長暑期每日兩次安全打卡屬形式主義,向多部門舉報並引發媒體關注。
9月1日,得知縣教體局局長李文剛被免職後,高光華在朋友圈評論稱“因打卡輿情致局長免職”,並希望分管副縣長也被免職。當晚,轄區派出所以發布不實言論為由要求其配合調查。
三天後,警方認定高光華在未經查證教體局局長被免職的真實原因情況下,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對其行政拘留4日。高光華拒絕簽字,稱自己無惡意且不是故意博眼球,被拘留不合理,他將通過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途徑維權到底。
針對此事,澎湃新聞曾致電元江縣公安局澧江派出所負責人,對方稱不接受電話采訪,拒絕回答任何問題。當地縣委相關部門人士向澎湃新聞表示,李文剛工作變動屬於正常的人事調整。
高光華稱,此前他曾公開曝光當地快遞二次收費等問題,當地相關部門想方設法讓他刪帖未果。“打卡”一事被媒體報道後,分管教育體育的副縣長與縣教體局局長曾約他見麵“談心”。
高光華此前所發的朋友圈內容 本文圖均為 受訪者 供圖
認為“暑期安全提醒”打卡做法無意義而舉報
今年7月,雲南元江縣要求學生家長暑期每日必須在手機上完成兩次“暑期安全提醒”打卡,高光華認為這種做法毫無意義,並且加重了家長和老師的負擔,質疑頻繁打卡屬於形式主義的問題,於是向多個部門進行舉報。
高光華反映的情況經媒體報道後,光明網對此發布評論文章稱,守護學生暑假安全,不是靠家長每日“打卡”兩次就能實現。實際上,打卡滿足的是上級部門對於數據、報表等工作的要求,難以產生實際效用;中國教育報也評論表示,形式主義打卡徒增家庭教育的“負擔”,暑期打卡困局亟待突破。
8月5日晚上,分管教育體育的楊三保副縣長與縣教體局局長李文剛曾約高光華見麵“談心”,承認打卡頻率過高,但否認是形式主義。
高光華提供的談話錄音顯示,其中一人希望他今後多宣傳元江正麵的東西。
9月1日下午,得知縣教體局局長李文剛被免職的信息後,高光華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一條評論稱:“因為打卡的事造成重大輿情李局長被免職了,我不是故意的,但希望分管教體和文旅的楊副縣長也免職。”
高光華說,這條信息獲得10多位好友點讚評論。晚上10點58分,他接到轄區元江縣公安局澧江派出所電話,認為他發布不實言論,要求其去做筆錄。與此同時,民警還告知,他們會調查以及向元江縣委組織部了解李文剛被免職的原因。
次日早晨7點,高光華越想越覺得那條朋友圈或許真的給別人造成了困擾,於是主動將其刪除。
高光華被警方行拘4日
解除拘留證明書
因“捏造事實致使他人名譽受損”被行拘4天
元江縣公安局9月3日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2025年9月1日15時許,違法行為人高光華從他處得知元江縣教育體育局局長李文剛被免職的信息,在未經查證李文剛被免職的真實原因情況下,其捏造事實稱李文剛局長是因打卡的事(假期學校要求學生家長就學生安全、安全教育等問題進行每日報備打卡的事情)造成重大輿情被免職,並將捏造的事實發布到信息網絡平台(微信)上,多人在信息網絡平台上對該條捏造事實的信息進行點讚、評論,致使他人的人格權和名譽權遭到損害。9月1日23時,高光華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
警方決定給予違法行為人高光華誹謗的行為處行政拘留四日的處罰。
對於警方作出的上述處罰,高光華表示不服,拒絕簽字,稱自己無惡意且不是故意博眼球,被拘留不合理,申請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警方沒同意我的申請,說我可能逃出境外或偽造證據”。17時23分,民警在這份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備注了違法行為人高光華拒絕簽字。
高光華稱,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後的當天晚上,押送拘留所之前,警方又對他補錄了一個筆錄,詢問他近期有無出境計劃,因9月1日他曾提及自己在9月5日將被公司派至老撾工作。
9月8日,澎湃新聞曾致電元江縣公安局澧江派出所負責人,對方稱不接受電話采訪,拒絕回答任何問題。
“若是合理的批評教育罰款,我都心甘情願承擔。可這四天的拘留,實在超出了我的接受範圍,不僅打亂了我的工作節奏,更讓我的生活陷入混亂。”高光華告訴澎湃新聞,此次惹禍的言論並不屬於誹謗,接下來他將申請行政複議,甚至提起行政訴訟。
(澎湃新聞記者 史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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