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萬元賠償對普通家庭來說相當高昂,但明確了監護人必須盡到教育未成年人的責任,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代價
曾引起廣泛關注的海底撈“小便門”,近日迎來一審判決。上海市黃埔區法院判決未成年人唐某及其父母、吳某某及其父母向海底撈賠禮道歉,並賠償各項損失共計220萬元。
事情發生於今年2月,這兩名17歲的未成年人在海底撈用餐之後,先後站上餐桌向火鍋內小便,並且相互拍攝視頻。視頻傳至網絡,引發輿論嘩然。也對海底撈的品牌形象,構成了極大衝擊。
當時為了盡可能降低對門店造成的負麵影響,海底撈付出了不菲的代價。不僅將涉事門店的餐具全部銷毀換新、深度消毒,更對當日時間段消費的客戶全額退還餐費,並進行訂單付款金額的十倍補償。
企業的快速反應,在一定程度避免了商譽受損。可是這無妄之災,到底能不能討回公道,成了一個很大的疑問。
兩名未成年人事後均被行政拘留。這固然體現了“違法必究”的原則,捍衛了公序良俗的底線,可是企業商譽受損且付出了高昂的經濟代價,這筆帳怎麽算?現在法院的裁決給了一個相對圓滿的答案。
法院判決在保護未成年人隱私的前提下,當事人及父母在指定報刊上道歉,這是道德教育層麵的應有之義。而在經濟損失賠償方麵,法院進行了量化:餐具損耗費和清洗消毒費13萬元、經營損失和商譽損失200萬元、維權開支7萬元。判決特別指出,如果未成年人有個人財產,應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不足部分由父母賠償。除了可以直接計算的現實損失之外,商譽損失也得到了充分考慮。
可以說,這是一堂“道德與法治”的公開課。在普通人看來,往火鍋裏小便並拍視頻傳播,是一種個人的“缺德”行為。但從社會治理的角度,怎麽盡可能減少“缺德”危害社會,就需要明確教育的主體。220萬元賠償對普通家庭來說相當高昂,但明確了監護人必須盡到教育未成年人的責任,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代價。
這個判決也給遇到類似問題的企業,提供了一個明確的應對模板。企業的正當經營如果受到衝擊,不妨果斷采取維護商譽損失的措施,付出的經濟代價事後再去找作惡者索賠。法院會支持包括商譽損失在內的合情合理的索賠主張。這對於企業的合法經營、對於營商環境,都是最好的嗬護。
道德如果隻是口頭說教,就可能失去相應的感召力。有了法律的明確,則更能發揮懲惡揚善的功能。這一判罰案例,無論對於那兩位未成年及背後的家庭,還是對於全社會,想必都是極好的教育。一個自以為是的“惡作劇”,很可能給別人帶來嚴重傷害。作為社會主體,應該有起碼的自省意識。自己意識不到,等到法院教你“做人”的時候,代價未免就太大了。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守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