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多家老牌餐飲店被仿冒”續:雨田飯店一審勝訴,仿冒者提起上訴

“永樂飯店”“雨田飯店”“鮮知味缽缽雞”“譚家缽缽雞”……
近日,紅星新聞報道一集團公司大量囤積成都知名老店商標,在成都春熙路、寬窄巷子等多個地標集中開出仿冒店鋪,這些店鋪被標注為“總店”“分店”,讓真正的老店頭疼不已。
▲錦江雨田
由於勢單力薄,不少老店選擇隱忍。而來自錦江區雷雨田燒中餐館(以下簡稱:錦江雨田)選擇“硬剛”。今年年初,他們起訴“仿冒店”——青羊區雨田飯店(以下簡稱:青羊雨田),要求其停止使用“雨田飯店”字樣,並刊載聲明、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一審判決錦江雨田勝訴後,青羊雨田選擇上訴,目前該案進入二審程序。
40年老店遭遇“高仿”:
新開店鋪自稱“始於1985”
在成都,“雨田飯店”承載了許多人的記憶。該店由雷愛玲創立於1985年,40年來紮根成都,逐漸發展成為本地人口耳相傳的“蒼蠅館子代表”,多次被央視、地方媒體及美食刊物報道。
2016年,雷愛玲因年事已高,將實際經營權轉讓給有著親戚關係的白德文與賴女士夫婦。由於個體工商戶無法直接轉讓,雙方簽訂《合作經營協議》,店鋪繼續以“雨田飯店”為名運營。
後來因“雨田”商標被他人注冊,賴女士夫婦改為注冊“雷雨田燒”商標,但門店招牌、宣傳及客戶認知中仍長期使用“雨田飯店”字樣。
▲雨田飯店(寬窄巷子店)
今年年初,賴女士發現寬窄巷子附近出現一家新開的“雨田飯店”,不僅店招、宣傳冊、員工服,甚至點餐小票上都突出使用該名稱,還在大眾點評上標注為“雨田飯店(寬窄巷子店)”,更打出“始於一九八五年老字號”“老店新開”等宣傳語。
事實上,該店注冊於2024年11月,實際營業僅數月。賴女士認為對方虛假宣傳,嚴重誤導消費者、構成不正當競爭,將對方起訴至法院。
被告辯稱“合規授權”
平台確認其“違規操作”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青羊雨田的經營者為鍾昌明,其辯稱該店使用的“雨田飯”商標已獲得注冊方——成都果然行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果然行公司)授權,係“合法使用”;並強調其與錦江雨田不在同一行政區,裝修、店招均有差異,“不會造成混淆”。
對於該店“收錄20年”的平台標簽,青羊雨田聲稱這是大眾點評平台對店鋪的客觀真實記錄,否認虛假宣傳。
但大眾點評方麵在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表示,經核查,青羊雨田存在違規操作,通過更改地址和店名,繼承了“20年老店”的曆史評價與標簽,目前平台已將該標簽下線。
法院認定:
青羊雨田構成混淆與虛假宣傳
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理認為,“雨田飯店”經長期、持續使用,已在成都地區建立較高知名度與穩定客戶聯係,屬於“有一定影響力的服務名稱”。
▲青羊雨田在平台宣傳稱“老店新開”
青羊雨田作為後來者,以及同行業競爭者,在明知該名稱已有廣泛認知的情況下,仍在店招、宣傳中突出使用“雨田飯店”字樣,甚至聲稱“始於1985”“老店新開”,但無法提供相應佐證,屬於虛假宣傳,其主觀上具有“攀附他人商譽”的意圖。
法院指出,被告雖獲得“雨田飯”商標授權,卻在實際使用中將關鍵字進行拆分使用,標示為“雨田飯店”,易使公眾誤認其與原告為同一經營主體或存在關聯關係,構成不正當競爭,具有攀附的惡意。
一審判決停止使用
青羊雨田已提交上訴狀
一審法院判決,被告青羊雨田立即停止使用與“雨田飯店”服務名稱相同或近似標識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並停止使用“雨田始於一九八五年老字號川菜館”等虛假宣傳行為,同時停止在企業名稱中使用“雨田飯店”字樣,並在“大眾點評”賬號首頁顯著位置刊載聲明、消除影響,賠償原告錦江雨田3萬元。
記者了解到,就在一審判決法定期限屆滿前一晚(9月9日),青羊雨田正式提交上訴狀,案件進入二審程序。
對此,錦江雨田負責人賴女士表示,他們將積極應訴、維權到底。她說,果然行公司惡意注冊90多個與成都老餐飲店相關聯的商標,“明眼人都能看出他們的意圖。”
▲果然行公司注冊的商標信息
記者看到,果然行公司有98個商標信息,其中不乏成都知名的餐飲老店,比如“雨田飯”(仿“雨田飯店”)、“三哥田”(仿“三哥田螺”)、“嘉州鮮知味”(仿“鮮知味缽缽雞”)、“羅姐竹筍芋兒”(仿“羅姐竹筍芋兒雞”)、“黃孃甜”(仿“黃孃甜不辣”)等。
記者了解到,果然行公司實為無名集團旗下,該集團成立多家公司,公司間相互切割,他們通過搶注商標、快速複製、營銷推廣,形成產業鏈,給消費者造成誤導的同時,尋求招商加盟盈利,致使經營多年的真正老店口碑受損,維權困難。
賴女士認為,做餐飲不是一個能走捷徑的行業,目前她已同其他同樣被侵權的老店商家聯合起來,不排除集體起訴對方。
9月9日下午,轄區少城街道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到雨田飯店(寬窄巷子店)進行檢查,並對門店招牌出現的問題責令其整改。
紅星新聞也會持續關注此事。
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