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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記者 謝茂
9月8日,“男子在成都地鐵被誣陷偷拍”案件將在成都鐵路運輸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9月7日,極目新聞記者在成都見到了原告何先生,他特地穿了一雙事發當時的同款鞋子。
何先生
何先生調侃,此事已經過去2年多,為了維權,他從“追風小葉”(何先生社交媒體ID)變成了“追風老葉”,甚至“追風小小葉”(他的孩子)都出生了。
何先生表示,他維權的行為在網絡曝光後,有不少遭遇類似境遇的人同他聯係,但大多沒有像他一樣維權,“可能大家覺得男子漢嘛,說開了沒有偷拍的行為就算了。”從他的角度來說,如果有時間精力他還是建議維權,如果放棄維權會助長不良風氣。
何先生特地穿了一雙事發當時的同款鞋子
何先生說,如果時光倒流回到事發當時,他也無法解決此事。如果當時徑直離開,別人會認為他在逃避;如果衝突升級至動手打架,那自己也會受到處罰。維權之路走到如今,他一直希望能有個結果,“雖然即使我贏了官司,也是輸了人生。”
據極目新聞此前報道,2023年6月11日,何先生在成都搭乘地鐵回家時,因鞋子上的金屬飾品反光,兩名女子冤枉他暗藏偷拍攝像頭,並報警。警方證明了何先生的清白,但何先生認為兩名女士並沒有誠懇道歉,將兩人及成都地鐵訴至法院。
2023年11月3日,該案在成都鐵路運輸第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2023年12月12日一審宣判。法院審理認為,兩女士及成都地鐵方均不構成對何先生一般人格權的侵權,對何先生要求兩女子和成都地鐵刊登道歉聲明、連續十天在案涉地鐵站宣讀道歉聲明、並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5萬元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何先生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了上訴。
2024年5月30日,兩名被告女子羅某某、曾某某曾通過媒體公開發布了一則聲明,向何先生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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