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下午,“成都地鐵被誣陷偷拍案”在成都鐵路運輸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庭審持續約三個半小時,未當庭宣判。
下午6時許,原告何先生走出法院,他告訴新黃河記者,開庭前他曾公開呼籲被告勇敢麵對此事,今天被告也參加了庭審,案件梳理十分細致。“這個事情已經接近最終結果,不管最終如何,也沒有留下遺憾了。”
何先生接受采訪新黃河記者趙桂凱攝
2023年6月11日,何先生在成都搭乘地鐵回家時,因鞋子上的金屬飾品反光,被兩名女子冤枉暗藏偷拍攝像頭。後警方證明了何先生的清白,但何先生認為兩名女士未誠懇道歉,遂將兩人及成都地鐵訴至法院。
2023年11月3日,該案在成都鐵路運輸第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同年12月,案件一審宣判。
法院一審認為,糾紛發生當時,兩名女生誤以為“鞋麵閃光點”係攝像頭發出亮光,基於維護公共利益及自身權益提出疑問,具有一定的正當性,但其行為方式存在不妥。同時,因糾紛發生於晚間,行人不多,並未引起車上乘客及車站行人的圍觀及討論,該誤會事件雖對何先生造成影響,但影響範圍較小。法院同時認為,誤會事件被大眾及媒體知悉係源於何先生自己在網絡發布的信息。
更重要的是,一審判決出來後,關於經濟賠償的請求成了網友爭議的焦點,有人質疑何先生要求的賠償金額過高,有人甚至覺得他不應該要求經濟賠償。麵對漸起的質疑聲浪,何先生始終堅持自己的訴求是合理的。
二審開庭前,何先生的代理律師在媒體采訪時表示,一審後上訴已不再將成都地鐵運營方作為被告方,並稱“希望回到事情本身”。
其代理律師稱,他們上訴的核心焦點之一是一審判決中提到的“影響範圍較小”及“嗣後行為影響的擴大係何先生在網絡發布的信息所致”。他認為地鐵屬公共交通範疇,而事件傳播除網絡傳播外,也有人際間的隱性傳播。而何先生則表示,他的主要訴求還是賠禮道歉及經濟賠償。
新黃河記者了解到,2024年5月30日,兩名被告女子羅某某、曾某某曾通過媒體公開發布了一則事件情況說明,向何先生表示歉意。
(作者: 趙桂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