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發表
太原9月8日電 (劉小紅)為進一步規範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行為,維護旅遊市場價格秩序,保障遊客與經營者合法權益,推動山西省旅遊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草擬《山西省旅遊景區(景點)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並麵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9月12日。
根據《辦法》,景區門票價格是指在行政區劃內依法設立、具備相應旅遊服務設施並提供相應旅遊服務的獨立管理區,為遊客提供參觀遊覽服務所收取的費用。相關服務價格涵蓋景區內講解、遊樂設施、交通運輸(含景區內觀光車、擺渡車、索道、纜車、遊船等)以及景區配套停車場等服務收費。
在價格管理機製方麵,《辦法》提出,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將依據景區屬性與服務特性,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及市場調節價三種形式。其中,利用自然遺產、文化遺產、森林公園、地質公園、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等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其門票價格、景區內交通運輸價格及景區配套停車場服務價格將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包括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其他具有同質性或已形成有效競爭的景區講解服務、遊客選擇性強的其他服務,則實行市場調節價。利用非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由經營者根據市場情況自主定價。
對於實行定價管理的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應嚴格按照《政府製定價格行為規則》,履行價格調查、成本監審、聽取社會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審議、作出價格決定並及時向社會公告等程序。
在票務管理方麵,《辦法》規定,政府定價管理的景區門票原則上實行一票製,禁止設置園中園或票中票。若合並銷售不同景區或同一景區內不同遊覽場所的門票,合並價格不得高於各單項門票價格總和,並需保留原單個景點門票供遊客選擇。同時,鼓勵景區設置多日(次)有效門票,但應保留單日門票選項,並製定合理比價供遊客選擇。
針對景區內臨時展覽(活動)的定價問題,《辦法》明確,原則上應免費向遊客開放。對於確有觀賞價值且投入較大的展覽活動,需按定價權限報價格主管部門製定臨時價格;其他可由遊客自願選擇參觀的臨時展覽活動,其門票價格由景區自主製定,但不得與常規門票捆綁銷售,並需提前一個月向社會公示。
在價格優惠政策方麵,《辦法》提出多項惠民措施:一是對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軍人等特定群體給予門票優惠,各地可結合實際製定具體優惠方案並擴大優惠範圍;二是各景區在每年5月19日中國旅遊日、9月27日世界旅遊日對所有遊客實行門票半價優惠;三是鼓勵景區根據市場需求,對多日遊遊客、團隊遊客等實行更優惠的門票價格政策,支持景區出台臨時降價、聯票發行、月票家庭套票等促銷措施,同時支持組織“本地遊”、景區免費開放日等活動,以拉動旅遊消費。(完)
【編輯:張令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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