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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觀察|野遊野趣,生態保護“紅線”不可越

歸心似箭網

曾經接受采訪的時候,孫怡臉不紅心不跳,表示自己和董子健結婚,

文旅觀察|野遊野趣,生態保護“紅線”不可越

光明日報記者 魯元珍

近年來,生態旅遊、戶外探險遊等越來越受歡迎。與此同時,一些遊客掠奪式采摘、非法穿越核心保護區、破壞植被等問題也接連出現,生態環境保護的警鍾一次次敲響。

當遊客的足跡逐漸踏向大自然深處,未經規範的旅遊活動所帶來的隱憂不容忽視。在旅遊中應如何守好生態保護“紅線”?對於違規組織的旅遊行為應如何加強監管?

無節製采摘透支生態“賬單”

“怎麽人比韭菜還多!”一位帶孩子徒步的家長在北靈山看著山坡上的場景忍不住發出驚歎。距北京市中心一百多公裏的北靈山,今年夏天湧入大量手持塑料袋、剪刀、鏟子等各種工具,忙著采摘野韭菜的人們。山上的野韭菜快被采光,高山草甸不堪重負,植被稀疏,土壤逐漸裸露。

遊客無節製的大規模采摘等活動,透支的是未來的生態“賬單”。

這些年,類似事件時有發生——在海南省海口市北港島興起的“趕海熱”中,不少人無視浮標警戒線進入東寨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灘塗地帶翻挖蟶子、生蠔,成片的海草被踩踏,對海洋生態和灘塗環境造成很大傷害;雲南大理“采菌遊”火爆,很多遊客采菌時毫無節製且不遵循科學方法,已經對大理蒼山的菌類和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傷害。

接觸自然、體驗采摘、戶外研學等新興旅遊方式本應為遊客帶來獨特而美好的體驗,但現實中卻因一些不文明行為對生態環境造成了破壞。在未開放區域肆意采摘、踩踏植被,可能對生物多樣性造成損害;有人將食品包裝、塑料製品等難以降解的垃圾遺留在自然環境中,汙染土壤和水源。專家呼籲,生態旅遊應遵循“無痕山野”原則,既不要留下任何垃圾,也不要帶走大自然中的自然資源。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許多生態環境被破壞的目的地是由網絡博主帶火的,很多組團信息是在社交媒體平台上發布的。業內人士指出,很多網上發布的此類旅遊產品並不合規,組織方並不具備相關旅遊業務經營許可證,他們常常以“俱樂部”“戶外論壇”等名義規避監管,所謂的“領隊”“資深向導”也不具備相關旅遊項目專項資質,更不具備專業的知識儲備。

“生態旅遊活動火熱,是遊客渴望融入自然、體驗當地生活方式的直接反映。然而,由於供給側的滯後與失範,一些旅遊產品開發、行業規範和管理引導未能跟上步伐。”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席建超說,一方麵,優質、規範的生態體驗產品供給不足,導致市場需求湧向未經規範的灰色地帶;另一方麵,部分機構過度商業化、大規模地組織此類活動,又缺乏必要的自然知識培訓、行為準則約束和總量控製,從而演變成具有破壞性的活動,對生態敏感區的生態環境造成了衝擊。

任性野遊帶來多重風險

山野深處的淙淙流水,煙霧繚繞的綠色密林……一些旅遊博主在網上曬出“野景點”,用“秘境”“野生感”“無人涉足”等詞匯渲染神秘氛圍,吸引不少人躍躍欲試。遊客探尋純天然美景的好奇心,登山、露營、徒步等戶外旅遊活動的火熱,吸引越來越多遊客走向大自然深處。多地也推出以了解自然、科普教育為核心的生態旅遊路線。

然而,如果未經允許擅自進入未開發開放區域,就會破壞這些區域的生態平衡。例如,脆弱的高山植被、苔原、草甸等一旦被踩踏或留下車轍,需要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恢複;在野生動物棲息地活動則會嚴重幹擾它們的棲息繁衍。

在無組織、缺經驗情況下開展戶外運動、任性野遊,還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和較高的救援成本。在荒郊野嶺露營、徒步,擅闖自然保護區禁入區域,可能遭遇山洪等災害,或麵臨失溫、迷路、野生動物襲擊等風險。

日前,內蒙古克什克騰旗青山國家地質公園發布通告,網絡平台傳播的“青山大裂縫”等徒步路線信息吸引大量遊客擅自進入未開放區域,造成植被破壞、環境汙染,且存在安全隱患,因此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許可進入未開放區域開展旅遊、登山、越野車穿越、露營等活動。

連接秦嶺鼇山與太白山的山脊線路“鼇太線”,被稱為“最危險徒步路線”,盡管明令禁止非法穿越,但仍不時有驢友穿越遇險。這種行為不僅不顧自身安危,還對秦嶺核心保護區的生態環境造成損害,導致一些地方原生植被退化。

“到這些地方旅遊需要專業的戶外知識,而大部分普通遊客並不具備這樣的素質。”資深戶外愛好者劉昊告訴記者,特別是一些自媒體為博取流量,對風景誇大其詞,卻刻意淡化甚至隱瞞危險性和對環境的破壞性,非常不負責任。

“遊客擅自進入未開放區域的行為可能觸犯法律法規,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同時,社交平台需加強內容審核,部分博主為博眼球、賺流量發布違規視頻誘導遊客進入危險區域的行為,應被平台嚴格監管和禁止。”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李婧說。

劃定旅遊與生態的邊界

“另辟蹊徑”的野遊野趣,體現了人們對親近大自然的渴望。麵對日益增長的生態旅遊需求,應如何劃定好旅遊與生態的邊界?

“簡單地禁止並非良策,要正視並疏導這一市場趨勢,將其納入規範化、可持續的軌道。”席建超認為,必須實施分類管理和精準監管策略,對已開放運營的景區實施功能分區與容量管理,科學劃定核心保護區、緩衝區和遊憩體驗區;建立準入與引導製度,組織相關活動必須向景區或主管部門報備審批。對於非景區的自然保護地,要加強輿論引導與安全警示,聯合林業、環保等部門與戶外運動協會等機構多方共管。

專家表示,為更好監管違規野遊行為,需要加大監管和執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對組織團隊活動的機構要嚴格準入與資質認證,經營“探險”“荒野”“穿越”等類別的旅遊業務必須持有特殊經營許可證,對機構負責人的專業資質如高山向導證、野外急救證以及所攜帶的應急裝備要進行強製性要求。

“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應相輔相成。當前,許多地區走出了生態保護與旅遊發展雙贏的道路,良好的生態環境成為旅遊的吸引力,再用旅遊收益反哺生態保護,形成了良性循環。”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中國生態文明治理現代化研究院執行院長崔莉說。

席建超認為,要平衡好旅遊開發與生態保護,建立以生態承載力為基礎、多方參與的綜合治理體係。監管部門要製定生態旅遊的行業標準,依法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建立統一的信息發布和預警平台;景區、保護區等要科學規劃,開發高附加值、低環境影響的旅遊項目。同時,還可鼓勵本地居民參與到旅遊服務和生態管護中,分享發展紅利。通過持續的公眾教育,引導遊客選擇資質完備的機構,提升遊客的生態文明素養,使其成為生態保護的自覺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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