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5日電 (記者 謝雁冰 李曉喻)生態環境法典總則編、生態保護編和綠色低碳發展編草案二次審議稿即將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黃海華5日在記者會上應詢表示,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將綠色低碳發展單獨成編,體現時代性、前瞻性。
今年4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對生態環境法典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
當被問及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將綠色低碳發展單獨成編是出於什麽考慮,黃海華5日表示,綠色低碳發展獨立成編,聚焦與生態環境保護密切相關的綠色低碳發展重要環節和重要領域,就發展循環經濟、能源節約與綠色低碳轉型、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麵作出規定,表明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將視野從汙染防治、生態保護擴展到以法治手段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麵綠色轉型,更加全麵、完整回應了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的內在要求,體現了法典的時代性、前瞻性,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
黃海華說,氣候變化是人類麵臨的重要生態環境問題,任何國家和地區都無法獨善其身。中國積極參與和引領全球氣候治理,將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目前,在應對氣候變化、碳達峰碳中和方麵尚未製定專門的法律。編纂生態環境法典,就此作出一些原則性、引領性規定,將為今後中國相關法律製度建設和實踐發展明確方向、奠定基礎。
黃海華表示,因此,綠色低碳發展編草案專設“應對氣候變化”一章,圍繞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等方麵,對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方針、管理體製、協調機製、基本製度、支持措施等作出規定,從法治層麵表明了以中國方案積極參與和引領氣候治理,推動構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係的堅定立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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