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推動全省電動汽車充電網絡建設按下“加速鍵”。《辦法》係統規範充電基礎設施規劃管理,首次確立“省級部署、三級應用、多網融合”建設原則,要求建設全省統一充電智能服務平台,並編製充電基礎設施規劃,涵蓋省級發展規劃和省轄市、縣(市)專項規劃。
河南省作為人口大省和經濟大省,近年來新能源汽車保有量不斷增加。據國家統計局數據,7月份河南新能源汽車產量4.21萬輛,同比增長389.53%;今年1—7月份,河南新能源汽車產量繼續位列全國前十。目前全省高速公路服務區已實現充電基礎設施全覆蓋。截至2025年5月,已開通運營的183對高速服務區共建設充電樁3304個,充電車位3923個,其中超充樁368個,覆蓋京港澳、連霍等47對重點服務區,單樁最大充電功率可達600千瓦。
《辦法》的出台,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優化高速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的布局規劃與服務能力,重點提升節假日等高峰時段的充電保障水平,為新能源車主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出行體驗。《辦法》針對不同場景提出差異化建設要求。對不同場景的充電設施建設進行了精細劃分:居民區以慢充為主、快充為輔;高速公路服務區、公共停車場以快充為主;縣鄉農村地區則采用快慢結合模式。自用充電基礎設施單樁最大輸出功率不宜超過8千瓦。這一規定充分考慮了居民區的用電安全和實際需求,有利於解決居民充電難題。
《辦法》明確“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參與充電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這一政策信號釋放出河南對社會資本全麵開放充電市場的決心。近年來,河南充電運營企業數量快速增長,但存在建設標準不統一、服務質量參差不齊等問題。
《辦法》強調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企業和產權人不得侵害第三者權益,建設不得影響消防車通行、登高作業和人員疏散逃生通道等。公用和專用充電基礎設施投入使用前,須按照“業主負責製”原則開展竣工驗收工作,項目建設企業應當參照相關標準組織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項目竣工驗收,驗收通過後方可投入使用。
對於困擾眾多小區業主的“物業不配合”問題,《辦法》明確規定“物業管理單位應當配合業主或其委托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相關圖紙資料,並協助現場勘查、施工”。同時鼓勵“統建統服”模式,由充電運營企業統一建設、統一運營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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