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老太被美發店誘導充值3萬元 江蘇昆山法院:構成重大誤解店家應退款
本來隻想體驗美發店的免費活動,卻被一步步誘導充值了3萬餘元,稀裏糊塗地成了“合夥人”。等回過神來,錢卻要不回來了,這可怎麽辦?
前不久,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老年顧客被誘導“投資入夥”美發店的合同糾紛案,判決撤銷合作協議、商家退回“投資款”,有力維護了老年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走進昆山法院了解該案的來龍去脈。
去年6月,聽說家附近的某美發店正在搞活動,會員及家屬可以免費參與拍照、抽獎等,70歲的李奶奶帶著小孫子一起來到店裏,工作人員熱情招待,為其整理頭發、化妝拍照。在等待洗照片的間隙,工作人員將李奶奶帶到店內二樓,稱領照片需先充值,充值後才可以抽獎,充值款項可以在店內消費。
“他們幾個人圍著我,開始和我訴苦,說他們生活不容易,充值的話可以讓他們提成多些,日子過得更好些。”李奶奶向《法治日報》記者回憶說,她當時動了惻隱之心,而且覺得自己已經接受了相應服務,不好意思拒絕,所以先充值了8000元。
隨後,工作人員拿出一份紙質合同,介紹說這是充值的款項憑據,每名會員都要簽字。誰知道李奶奶簽完字後,工作人員立馬轉變態度,稱“合同簽好了就有法律效力”,必須按照合同進行投資。原來,這並非“充值憑據”,而是一份《合作協議書》。根據其中條款,乙方(李奶奶)需向甲方(美發店)支付合作費用5.1萬元,甲方贈送乙方5000元現金券,可自用或介紹親友消費後提現;乙方介紹顧客來店消費後可享有分紅。
“我最開始隻是想去體驗下免費服務,誰承想不僅充值了8000元,還成了美發店的‘合夥人’!”李奶奶說,當時自己已經交費,而且店員說了這是支付憑證,簽訂合同是對自身權益的保障,加之自己年紀大、視力差,看不清楚密密麻麻的條款,便在工作人員引導下簽了字。
“我有點害怕,因為他們好幾個人圍著我,我說自己沒有看清楚合同內容,但他們說我已經在合同上簽字,如果不配合將承擔法律風險;如果配合履行合同,隻需要支付3.1萬元活動價就行。”李奶奶說,無奈之下,她又分4次刷卡補充支付了2.3萬元。兩天後,店員聯係李奶奶領取了電視機、玩具等禮品。
李奶奶告訴記者,在稀裏糊塗交了錢之後,她心裏其實還抱有期望,“因為當時店家口頭告訴我,說幾天後就可以先給我一筆3000元的分紅,之後分紅會越來越多”。過了幾天後,李奶奶找到店家要分紅,但對方以各種理由推諉。
“剛開始我根本不敢讓家裏人知道這事,後來實在沒辦法瞞下去才告訴了兒媳婦。”李奶奶說,兒媳婦黃女士知道這事後,多次與該美發店溝通退款未果。於是,李奶奶起訴至法院,認為合同簽訂存在重大誤解,主張撤銷合同並要求美發店退還合作費。
昆山法院經審理認為:關於《合作協議書》的效力問題。協議書中約定“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但美發店未在該協議書中簽字,加蓋的印章也並非公章,故認定案涉《合作協議書》成立但未生效,對李奶奶並未產生約束力。
關於支付款項的性質問題。李奶奶向美發店共支付了3.1萬元,但其僅在支付第一筆8000元時有預付費充值的真實意思,後續付款行為係在被誘導下完成,並不清楚款項性質。
“美發店作為上述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應當就條款內容向李奶奶進行提示說明。但美發店未提供證據證明已履行說明義務,對此應承擔不利後果。”本案承辦人、昆山法院民二庭法官許廷廷介紹,按照一般消費者理解,美發店營業的主要內容為提供生活美發服務,結合李奶奶年齡、日常消費水平及無美發消費史等情況,其預付費儲值3.1萬元不符合常理。
庭審中,美容店抗辯稱李奶奶提出的撤銷申請已超出法定期限。
經法院審查,2024年7月,李奶奶與美發店就領取禮品存在正常溝通,2024年9月,李奶奶開始與美發店協商處理退款情況,應當推定李奶奶自2024年9月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法院於2024年11月收到李奶奶提交的起訴狀,故李奶奶在本案中行使撤銷權並未超出法律規定的期限。
許廷廷說,從形式上看,《合作協議書》已成立,但因不符合蓋章簽字的生效要件而未生效,其具有形式拘束力、欠缺實質拘束力,消費者請求撤銷該協議有其合理性。法院認定李奶奶對上述《合作協議書》的簽訂及相應付款行為存在重大誤解,故支持其關於撤銷該協議書的訴訟請求。李奶奶向美發店支付多筆款項,其中第一筆8000元,雙方均認可為預付費儲值,故予以確認;對於後續付款2.3萬元,合同撤銷後理應返還;美發店向李奶奶交付的禮品應視為贈與,在已完成交付的情況下無需返還。
另外,因為美發店在庭審中自述其自身並不存在欺詐的主觀故意,相關協議及營銷方式僅是營銷手段的創新。同時,美發店並不存在占有消費者財產的主觀故意,該店持續經營,消費者充值款項均可用於店內消費,轉介紹顧客後也確實可以取得分紅,認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傳銷及詐騙等刑事犯罪尚不具有充分條件。
最終,法院判決撤銷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書》,被告美發店返還李奶奶2.3萬元。
記者近日來到該美發店谘詢相關充值活動,工作人員稱,該活動已經結束,除了“理發充×元送×元”外,目前店內沒有其他優惠活動。
“預付款消費存在較高風險,凡涉及簽合同、大額支付等,務必要求逐項說明條款,留存溝通證據,對‘投資’‘入股’‘分成’等非消費表述保持高度警覺,切勿在未看清、未理解的情況下簽字。”許廷廷提醒說,特別是老年人群體,遇到類似情況時,務必及時告知子女或親友,共同商議決策,不立即簽字、不輕信口頭承諾,一旦感覺受騙或權益受損,立即向相關部門舉報、報警或向法院起訴。
(本報記者 張守坤 丁國鋒 周斌)
【編輯: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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