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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賴誌凱)近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等九部門發布北京市擴大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擴大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覆蓋範圍,更好保障新就業形態人員合法權益,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
通知提出,按照國家規定,結合北京市實際確定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範圍,分步驟、漸進式推進北京市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擴圍工作。
2025年7月1日起,將原外賣行業、即時配送行業合並為新的即時配送行業,在已先行試點平台企業的基礎上,將滴滴出行、順豐同城、滴滴貨運和滿幫省省等平台企業納入北京市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範圍,並將出行行業具有北京市網約車運營資質的其他平台企業同步納入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範圍。2026年及以後,按照國家統一安排,結合北京市實際,適時將符合參加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條件的其他平台企業納入北京市試點範圍。
相關平台企業應依照國家和北京市規定,以實名製形式為在本平台注冊並在北京市接單的新就業形態人員繳納職業傷害保障費,實現每單必保、每人必保。平台企業應按月足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職業傷害保障費,申報數據應與全國信息平台一致。
職業傷害保障費標準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試點期間,北京市執行國家確定的行業繳費基準額,具體為:出行行業按每單0.01元執行;即時配送行業按每單0.07元、0.25元執行;同城貨運行業按每單0.18元執行。國家對繳費基準額進行調整時,北京市將按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