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鍾先生反映,他在南寧市保利領秀前城領秀府小區被爆裂的玻璃門割傷雙手,共縫了30多針。鍾先生認為小區物管應該賠償,截至目前賠償尚未有實質性進展。
9月13日上午,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在該小區3棟1單元大門看到,事發現場已清理完畢。原本並排的兩扇玻璃門,此時隻剩下一扇。缺失的玻璃門高約2.5米,寬約0.7米。
9月13日,該單元樓仍缺失一扇門。
鍾先生介紹,9月3日,他到該單元樓想租房,從單元樓大門推門準備出去時,其中一扇玻璃門上方的合頁(或部件)不知何故突然斷裂,整扇門向他倒了下來,玻璃瞬間爆裂,碎片濺了他一身,導致他雙手受傷,流了不少血。“幸好我當時戴著頭盔,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提起事發經過,鍾先生仍心有餘悸。事後,他到醫院治療,縫了30多針,醫生表示需要20天才能拆線。這段時間,他還需往返醫院接受治療。截至目前,他已花了2000多元醫藥費。
鍾先生說,玻璃門上方位置的合頁(或部件)斷裂導致門脫落倒下。
鍾先生說,由於兩隻手受傷,對生活造成很大的不便,還需找護工護理;手受傷後無法工作,產生誤工費等費用。他認為,小區物管應該承擔責任。然而,目前小區物管隻同意報銷有發票的醫藥費,對誤工費等沒有發票的費用一直沒有明確答複。
9月13日,鍾先生手部傷口仍包紮紗布。
該小區物管相關人員介紹,事發後,物管工作人員第一時間為鍾先生處理了傷口並送他就醫,同時報了保險,並告知其醫藥費用可由保險理賠。事後第三天,物管人員與鍾先生聯係時,對方提出了誤工費、護工費及精神損失費等賠償要求,但並未提供具體數額。由於缺少明確的索賠金額,此事無法進一步推進。
上述工作人員表示,雖然玻璃門爆裂原因尚未定性,但他們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積極處理此事。
這是事發當天,鍾先生手部受傷情況。受訪者供圖
廣東深寶(南寧)律師事務所王麒翔律師分析: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對於鍾先生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在相應證據證明的合理範圍內,由物管承擔賠償責任。
另外,如有證據證明該門是由第三人損壞導致鍾先生受傷,後續物管方可以向第三人進行追償。
如果有證據證明該門的損壞是由鍾先生導致且物管無過錯責任,則由鍾先生自行承擔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