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有過兩段婚姻,兩次都是嫁富商,但均以離婚收場,哭著淨身出戶。01王琳的第一段婚姻是嫁給年長17歲的香港富商,對方腰纏萬貫,錢包厚得像磚頭。兩人是經朋友介紹認識的,剛認識不久,富商就問她:“要不要結婚?”王琳不假思索就答應。兩人就這樣領了證,連婚禮都沒辦,甚至親朋好友都不知道她結婚。婚後,富商對她說:“你沒必要在外拋頭露臉去拍戲,我又不是養不起你?”王琳想想也是,於是二話不說就退出娛樂圈,回家當豪門富太。
王琳想買房。富商說:“買這麽多房幹嘛?有豪宅住就行了。”王琳想買車。富商說:“家裏有豪車,不用買。”王琳想生娃。富商說:“養孩子太麻煩了,過二人世界不好嗎?”四年後兩人以離婚收場,她拖箱子走人,淨身出戶。王琳26歲時就想找個富豪,輕輕鬆鬆地過完這輩子。她以為嫁給錢就能躺平,結果對方連奶粉錢都不掏。最後這段婚姻讓她父愛沒撈著,錢也沒撈著。
02王琳的第二段婚姻,是嫁給上海富商劉國景。劉國景是知名企業家,身價過億、財大氣粗。兩人是在一次晚會上認識。劉國景家境優越、成熟穩重,是王琳喜歡的類型。很快,兩人就確定戀愛關係。戀愛時期,劉國景補品成箱送、珠寶項鏈論堆買,百般嗬護、體貼入微。王琳想要結婚,劉國景馬上給她舉行一場盛大的婚禮。婚後一年,王琳生下兒子。
劉國景要求她:“反正拍戲也賺不了多少錢,你幹脆回家做全職太太,我養你。”為求得家庭安穩,王琳聽從丈夫的建議,再次放棄演藝事業。但王琳回家做全職太太後,劉國景畫風突變,開始冷暴力,經常不著家,甚至徹夜不歸。王琳每次問他要錢做生活費,他總嫌王琳花錢不知節省,大手大腳。王琳買件價格不菲的外套,劉國景嘮叨了她三天:“你又不用出門工作,穿這麽貴的衣服幹嘛?”王琳把這段日子叫噩夢。六年後兩人以離婚收場,她再次拖箱子走人,淨身出戶,兒子改母姓,撫養費為零。
03經曆這段婚姻後,王琳又回到了演藝圈,此後她憑《情深深雨濛濛》 中的“雪姨” 一角,迎來了事業的新高度。雖然她沒有愛情與婚姻,但事業有成、經濟獨立,養活自己綽綽有餘。不過現在55歲的她,再也不敢觸碰婚姻,孩子長大了也沒能陪在身邊,一個人孤零零地生活。王琳的兩段婚姻證明: 富豪的錢,隻給你看,不給你花。兩次豪門,同一劇本,男人把錢包當展覽櫃,婚前擺鮮花、婚後上鎖。你可以看,但不能伸手。
王琳用青春換來的血淋淋教訓,把安全感押在別人的身上是不可靠的。能給你刷卡的不一定願意,願意的不一定長久。隻有自己掙的錢,才可以隨心所欲,想怎麽花就怎麽花、想買什麽就買什麽。作為女性,先要爭取經濟獨立,然後才有資格談爭取什麽。人的底氣和安全感都是自己給自己的,別人給不了。有份事業、經濟獨立,才是一個女人立命的根本。